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

氣候正義,別忘了代際公平

在環境正義以及氣候正義的討論中,我們經常關注的是代內公平,也就是國際和人際之間的公平,但是代際公平卻是被忽略的一環。

11月23日,香港大學的趙耀華副教授在明報發表「對付氣候變化是否符合經濟原則? 」,文中以斯特恩﹑羅默﹑魏茨曼等經濟學家的分析,指出主流氣候經濟學界在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時,不但嚴重低估未來世代的福祉,更忽略了大災難出現的可能性,這就點出了代際公平的問題。

代際公平強調,當不同年代的人須就政策承擔開支及獲享利益時,有關的成本及利益必須公平分配。而羅默提出的代際公平原則,更進一步要求政治決策應以提高各代人當中,最低福祉那代人的福祉為目標。而現今的氣候政策環境中,最低福祉的一群,難道不是那些必須在四十年後面對全球溫度上升幅度可能高達六度*的世代嗎?

所以今年從德國波昂到泰國曼谷的聯合國氣候會議中,都可以見到國際青年高舉標語,要求決策者將目光放遠到 2050,凸顯代際公平的問題。

How old will you be in 2050?

*此數據來自英國東安格利亞大學奎裏教授主持的研究,上週於「自然:地球科學」雜誌發表。


[轉載]對付氣候變化是否符合經濟原則?

趙耀華

【明報專訊】可以這樣說,遍數眼下熱門國際議題,除了金融危機之外,沒有別的事情比氣候變化更引人注目了。似乎一般人也同意氣候變化是個非常嚴峻的問題,解決它已經到 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態度和氣候變化經濟學的主流結論相當不同。耶魯大學的經濟學者諾德豪斯(WilliamNordhaus)在 2007就說過,根據氣候變化經濟學的研究成果,「最優的減緩氣候變化的經濟政策是:在短期適度地減少排放量,在中長期大量減少排放量......這個結 論經過了多種不同的建模策略測試,考慮了各種氣候目標、科學參數,還經歷了10年的整合評估模型修正」。

最近的經濟危機已經損害了主流經濟學界的名聲。他們不但未能在危機爆發前發出警報,更嚴重的是長期對金融市場放鬆管制的潛在危險視而不見。我擔心假若我們果真追隨諾德豪斯的漸進策略,終有一天我們會後悔對氣候變化做得不夠,就像我們現在後悔對金融管制得不夠一樣。

幸運的是,諾德豪斯的意見並非是唯一的意見。由英國政府委託、曾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的斯特恩(Nicholas Stern)所主持的2006《斯特恩報告》,就提出了相反的意見,這個報告主張雷厲風行,迅速大量減排二氧化碳。當時的首相貝理雅在報告面世時就說:「毫無疑問,如果科學是正確的話,我們星球的未來是災難性的。在未來10到15年間,如果缺乏國際間的激進的二氧化碳減排措施,強有力的證據證明我們將錯失控制氣溫上升的時機。」

折現率之爭

氣候經濟學家使用一種叫「成本效益分析」的分析工具。在有關個人的成本效益分析上,我們常常需要把目下的支出收入與將來的支出收入比較。舉例說,如果你把手頭上的1萬元放進銀行收取利息(舉例說每年2厘),那麼10年後就可以取回本金加利息一共10,000×1.0210
=12,190元。照此推算,10年後的1萬元經過貼現,其實只等於眼下的8,197元(貼現率為每年2厘)。

氣候經濟學中的成本效益分析,借用了這種在個人決策中使用的貼現方法,使得將來的人的利害得失可以與我們這一代人的利害得失比較。斯特恩使用的經濟模型和以諾德豪斯為代表的主流氣候經濟學界所使用的其實大同小異,主要分別在於他們用上了不同的貼現率,即對未來的人的福祉給予不同程度的重視。斯特恩給予100年後那一代人的福祉的重視程度,相當於對當今我們這代人重視程度的0.90倍,而諾德豪斯給予的則只是0.22倍!

在研究個人的決策問題時使用折現毫無爭議,但把它用在研究社會上的代際問題卻缺乏根據。在前一類問題中,當初的決策人也是日後的承受者;在後一類問題中,未來的人沒有在今天作出決定的權利,卻要承受這些決定的後果。認為未來的人相對我們這代人而言不那麼重要,這種處理方法並不符合任何道德的基礎,諾德豪斯那樣高的貼現率,簡直是對人權的踐踏!

事實上,即使以追求沒有貼現的各代福祉之和的極大化也有問題。因為這意味:假如一個政策為當今這代人增加兩個單位的福祉,而對未來的一代減少一個單位的福祉,那麼這種政策算得上是個進步。但是,我們真的這樣認為嗎?

代際公平的問題

另一個耶魯經濟學家、政治學家羅默(John Roemer)提出了一個代際公平的原則:一個中立無私的決策人做出的決策,應該以提高各代人中福祉最低那代人的福祉為目標。(把這個縱向的代際原則,改變成為橫向的原則便很清楚:香港整體的福祉,不是以最富有的人的收入來判斷,而是以最窮的人有沒有過體面的生活來判斷的!)。當我們這代人作出的決策符合這個原則,未來的人一定不會比我們活得差,因此這種原則也可以稱為可持續性原則(sustainability),或者最小最大原則(minimax)。讀者也許會問:如果我們將未來的人的福祉看得那麼重要,我們這一代豈不是要受苦?

別擔心,羅默和他的合著者給我們帶來了好消息。他們在一篇論文中發現,即使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小組(IPCC)給定的方案減排二氧化碳的話,包括我們在內的今後每代人的生活水準,都可以維持於高於2000年的生活水準30%之上,而不需要下降。他們還證明了,即使我們還要求以後的人生活得比我們好,只要增長速度不是太大時,我們當今一代人同樣不需要受苦。值得注意的是,在這項研究中使用的「生活水準」概念,並不僅僅指消費,還包括知識水準﹑對大自然的保育程度等等。

大災難的後果

哈佛大學經濟學家魏茨曼(Martin Weitzman)則批評,主流的氣候變化經濟中在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時,往往忽略了大災難出現的可能性。在經濟學中,一個變數的不確定性是通過一個概率分佈函數來表示的。但在標準的成本效益分析中,變數取得極端(極大或者極小)的數值的可能性是忽略不作處理的,即把概率分佈函數的兩條尾巴去掉。魏茨曼認為,在一般問題上,這種處理方法無可厚非,但是在氣候變化問題上,這樣作出來的分析是非常不可靠的。這樣做等於把我們想要研究的﹑並設法提防的大災難,事先就排除在分析之外!

魏茨曼認為主流的氣候變化經濟家應該老老實實地把這些不足告訴決策者,由於氣候變化的問題實在太複雜了,成本效益分析並不那麼可靠,「這確實使我們不太高興,但事實畢竟是事實,我們總不能為了令自己的研究看起來更為客觀科學一點,就可以迴避甚至否定這個事實」!(魏茨曼並不是個小輩,在今年諾貝爾獎公布得獎名單之前,他便和諾德豪斯一起被視為可能人選。)

筆者認同斯特恩﹑羅默﹑魏茨曼等人的看法。斯特恩提醒我們要有長遠的眼光;羅默告訴我們代際公平的原則,而衡量人類生活品質時,還應該包括消費品以外的東西;魏茨曼則警告我們不要夜郎自大,要知道現有知識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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